一摞纸壳引发的悲剧:保洁员装修房内坠亡谁之过?一摞纸壳引发的悲剧:保洁员装修房内坠亡谁之过?一摞纸壳引发的悲剧:保洁员装修房内坠亡谁之过?一摞纸壳引发的悲剧:保洁员装修房内坠亡谁之过?一摞纸壳引发的悲剧:保洁员装修房内坠亡谁之过?一摞纸壳引发的悲剧:保洁员装修房内坠亡谁之过?一摞纸壳引发的悲剧:保洁员装修房内坠亡谁之过?一摞纸壳引发的悲剧:保洁员装修房内坠亡谁之过?一摞纸壳引发的悲剧:保洁员装修房内坠亡谁之过?一摞纸壳引发的悲剧:保洁员装修房内坠亡谁之过?一摞纸壳引发的悲剧:保洁员装修房内坠亡谁之过?一摞纸壳引发的悲剧:保洁员装修房内坠亡谁之过?一摞纸壳引发的悲剧:保洁员装修房内坠亡谁之过?一摞纸壳引发的悲剧:保洁员装修房内坠亡谁之过?保洁员为取装修房屋内的废纸壳,进入施工场地后不幸从楼梯摔落身亡。家属悲痛之下将装修公司、施工人员等告上法庭,这场悲剧背后的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?近日,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纠纷案。
2023年11月27日,某装饰公司作为总承包方,安排工人在某小区一处房屋内进行装修。徐某受某经销处指派,在该房屋内安装木门。某装饰公司与某经销处、某经销处与徐某均系承揽关系。
当天9点半左右,徐某遇到小区物业保洁人员,让其将该房屋内的纸壳箱取走,该保洁人员因正在工作,让同为保洁人员的马某去取。马某取走纸壳后再次折返该房屋,不慎从室内入户门的左侧楼梯处摔落并当场死亡。事发时该楼梯未设置防护措施,也没有安装警戒标志。
马某离世后,其妻子及儿女多次与某经销处、徐某、某装饰公司协商赔偿事宜,始终未能达成一致。无奈之下,马某妻子及儿女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某经销处、徐某、某装饰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、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33010.5元。
庭审中,双方各执一词。法院审理认为:马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同时作为某小区物业的保洁员,明知不允许私自进入业主家中,仍然在取完纸壳后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再次返回室内,并在行走的过程中未注意到室内楼梯,对自身安全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。以上情形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,因此马某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。
某装饰公司作为总承包人,其虽在入户门上写有“本室谢绝参观”,但施工现场未安排人员进行管理,室内楼梯口处既没有设置扶手或者围栏等防护措施,也没有安装警示标志,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,应承担次要责任。
徐某作为长期从事装修的人员,明知施工现场不允许外人私自进入,亦明知施工现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,仍允许马某进入室内。即便如徐某本人陈述,其未允许马某进入室内,而是让马某在门口把纸壳取走,但徐某在看到马某进来时,并未加以制止,而是采取放任的态度,因此徐某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,亦应承担责任。
某经销处与徐某之间为承揽合同关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,承揽人(徐某)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,定作人(某经销处)不承担赔偿责任。本案中,徐某允许马某进入施工现场的行为,并非受某经销处指示,且某经销处未参与案涉装修现场的管理,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,故某经销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经法院认定,马某的合理经济损失(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、精神抚慰金)合计为622510.50元。马某妻子及其儿女作为马某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有权主张赔偿。结合本案案情,马某此次的合理经济损失,应由马某自行承担60%的赔偿责任,某装饰公司承担30%的赔偿责任,徐某承担10%的赔偿责任。
综上,法院判决被告徐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2251.05元;被告某装饰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6753.15元;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,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,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,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。
